1.專利審查意見答復的期限時間是多久?
A:對于發明專利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是4個月,以后每次是2個月。 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利申請,每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均為2個月時間。在計算期限時會加15天,15天為推定收到的時間。
2.專利答復審查意見延期指什么?
申請人可以請求專利局延長指定的答復期限。但是,延長期限的請求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提出。專利局收到申請人的答復之后即可以開始后續的審查程序,如果后續審查程序的通知書或者決定已經發出,對于此后在原答復期限內申請人再次提交的答復,審查員不予考慮。
3.如果未在期限時間進行答復將有什么后果?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其申請將被視為撤回,而且專利局在實質審查程序中在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屆滿前不發出通知書提示,所以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接到審查意見通知書之后一定要注意答復期限以保證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答復。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答復審查意見,請填寫專利申請放棄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