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證明商標注冊后,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證明商標規定條件的,證明商標注冊人不得拒絕其使用。
注冊人對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任何修改,均應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審查核準,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證明商標注冊人應當在他人辦理證明商標使用手續后1個月內但必須經商標局審查核準,公告之日起生效。
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履行控制職責,證明商標專用權被侵犯的,注冊人可以根據商標法及其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證明商標的有什么作用?
(1)證明注冊商標通過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整體提高產品質量和文化內涵。
(2)有利于保護本國的名優特產品,有利于抵御市場上外來競爭。
(3)有利于企業拓展商品銷路,增強競爭力。
(4)有利于約束規范企業經濟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提高消費者的消費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