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撤銷答辯失敗,怎么辦?
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撤銷復審環節,需要對商標局所列舉的相關信息進行理由陳述,并列舉證明文件。
2、撤銷一定能成功嗎?
撤銷提交以后,商標局會要求對方提供使用證據,如果對方提供不了就會被撤銷;反之如果可以提供撤銷失敗。
3、撤銷和無效有什么區別?
理由不同,撤銷的理由僅且只有一個“注冊滿三年后不使用”;而無效的理由可以是多種比如:惡意注冊、與自己商標近似、有社會不良影響等。
4、將別人的商標撤銷掉后,我的商標能注冊嗎?
不一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